
2026年1月6日-7日,河北省文物局总工程师孙晶昌带领省文物局四普工作专班成员来我市指导督导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1月7日上午于绮望楼召开了承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指导督导工作会议,承德市文物局分管四普工作领导、市四普工作专班,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机构、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分管四普工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省四普办先后听取市普查工作专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平泉市等县(市、区)代表四普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四普工作中自查自检、数据修改及审核、验收准备等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市三普登记的425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全部复查工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952处,新发现率为18.29%,按时完成实地调查阶段工作任务,2025年10月底完成了全部普查数据的市级审核及上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省文物局总工程师孙晶昌对我市四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省四普办充分肯定我市四普工作成绩,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提出五项指导意见:一是认真落实普查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在自查工作中要提升审核上传速度,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反复退回情况,确保上传数据质量。三是确保按时完成普查验收任务。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抓紧时间挑选试点县区,为全市四普验收提供示范标杆,验收资料要准备充分,做到详实完备。四是加快重点任务推进。及时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老城专项调查等工作,规范消失文物处理流程,履行相关手续,杜绝瞒报情况发生,要指导落实宣传方案,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各县(市、区)要将普查经费落实到位,避免因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考核成绩。
下一步,承德市文物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四普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做好普查数据的修改完善工作,全力推进普查验收工作。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按照国家普查数据审核标准,加大市、县两级数据审核力度,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修改完善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拟对普查数据修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下发督办函,限期完成数据整改。同时对重点县区的数据整改、验收资料准备和自查自检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三是按要求开展文物认定公布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及时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工作,建立市、县两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四是配合做好实地调查验收工作。按照省四普办工作部署,督导各县(市、区)尽快完成四普数据修改完善和验收准备工作,及时申请省级实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