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政策辅导与业务交流活动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2024-05-14 10:21浏览次数:

5月13日,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政策辅导与业务交流活动(第一期)在石家庄市举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罗向军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处长王凯主持仪式。




罗向军同志在讲话中通报了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主要进展。她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转入实地调查的关键阶段,我们在石家庄举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政策辅导与业务交流活动,就是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掌握扎实本领,为我省四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罗向军同志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除了复查三普文物,还要通过地毯式调查、认定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实现应保尽保、丰富内涵、扩展范围。同时,从基本的普查信息采集升级到文物本体矢量化落图,对我们普查机构、普查队伍特别是普查队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罗向军同志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要提高认识,切实领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要全面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勇担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新篇章。

本期辅导交流活动邀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及信息数据组、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田野考古调查、地上文物调查基础知识,不可移动文物违法案件形势分析,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实地调查现场教学等。

本期辅导交流活动为期5天,由河北省文物局主办,河北博物院与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共同承办。来自石家庄、邢台、邯郸、沧州、衡水、辛集6市以及下辖89个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骨干共100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