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景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承德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物局、景区管委会对系统内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请机关各科(处)室、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清理主体
文物局、景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处)室、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政策措施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责任科(处)室、基层各单位研究拟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具体清理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反垄断法》和《承德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重点包括:
(一)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二)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四)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五)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三、清理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工作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限有效推进清理工作。有关科(处)室及所属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清理重点和要求,加强督促和指导,统一政策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形成负责科室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清理工作局面。
(三)加强反垄断执法。反垄断执法机构要在清理期间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并公开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形成执法威慑力,推动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发出执法建议函,督促政策制定机关纠正相关政策措施。
(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各有关单位、(科)处室,将涉及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财务审计科。
2018年5月22日
附:1、承德市文物局、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公平竞争清理审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承德市文物局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 公平竞争清理审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切实抓好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贯彻落实,承德市文物局、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公平竞争清理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金岗
副组长:高士堂
相 阳
单洪斌
刘志媛
王大伟
李建来
孙继新
乔志海
王 徽
李季梅
周余良
成 员:文物局、景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处)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