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消防装备及器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承德市文物局2019-09-11 14:41浏览次数:


1.采购概况
1.1项目名称: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消防装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采购内容及数量:消防装备及器材等。
1.4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6采购预算:133780.00元
1.7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1.8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申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09月11日至2019年09月14日17时00分前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丽园小区12号楼2楼201室)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谈判文件费用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缴纳金额: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一旦投标则视为此项已同意:
6.1支付金额:贰仟元整。
6.2 开评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具体金额已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6.3支付时间:确定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
注:1.请各投标单位以实际情况在投标清单中考虑该费用 。
    2.如招标失败造成无中标人的由招标人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承德市文物局网(http://wwj.chengde.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周主任/18831458668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智文/18932895775